北 京 市 物 价 局
京价(收)字[2001]419
关于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转正式收费标准的函
市消防局:
你局《关于请正式确定电气防火检测收费标准的函》(消监发字[2001]29
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
研究,同意将我局批准的经过消防部门资格认定、受用户委托进行电气防火检
测试行的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
特此复函。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介 检测 收费 函
抄送:国家计委、市政府办公厅、市计委、经委、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纠风办、减负办、各区县物价局
北京市物价局
2001年11月27日印发
消防安全防火检测收费标准价格
| | 餐饮、娱乐场所、市场 2.5元/M2 |
| | 仓库、商店(场)、医疗机构、 旅店业、办公场所、古建、 公园、生产车间、高档住宅、 加油站、加气站、车站 1.5元/ M2 |
| | 礼堂、影剧院、体育场馆、 其它 1元/ M2 |
| | 普通住宅、中小学校、托幻 园所、福利企业 0.5元/M2 |
| | 临时用电装置 15元/KW |
| | 只检测变配电装置的 100元/柜、箱 |
| | 说明:1、收费按实际检测建筑面积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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