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器材是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固定灭火系统(消防给水、自动喷水灭火、泡沫灭火、气体灭火)、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话和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梯、消防供电设施以及灭火器等。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建筑消防器材(以下简称消防器材)己广泛使用于各类建筑和化工装置,消防器材质量与运行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被保护对象的消防安全状况。
一、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现状
近年来,消防器材管理与维护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使用单位将此项工作或落实到内部人员,或委托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以及消防中介服务单位定期、不定期地维修保养消防部门不断加大监督指导和培训力度,共同促进了维护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消防器材总体运行状况不尽人意,维护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少。主要表现为:
1、故障频繁,更新换代迟缓。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简称报警系统)是所有消防系统的控制枢纽。它一旦出现故障,将直接影响所联动设施的正常使用。常见故障有探测器屏蔽或误报、主备电源供电不足或中断、报警控制器和显示器未开启或通讯线短路、联动控制失灵等。报警系统故障是当前消防设施失灵的一个突出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报警产品更新换代快,但总体质量不过硬,老的报警系统与新产品不配套,全面更换难度大。
2、年久失修,损坏率高。主要表现大固定灭火系统的管网和阀门渗漏,配电线路老后断路或短路,控制触点和调节压力表失灵。防排烟系统的防火阀和风机出现机械故障,风管因脱缝、孔洞而漏风防火卷帘的驱动机构失灵,帘板和导轨变形无法下降。防火门的门扇变形,闭门器、合页损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电池、灯管、继电器损坏等。消防设施长期处于运行状态,各类器件逐步老化或磨损,导致损坏率高此外受气候、使用环境、建筑内部改造等人为因素影响,故障未及时排除,"小病"变成"大病",直至"瘫痪"。
3、管理不善,操作能力低。主要表现办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及时排除或擅自拆卸停用。消防水源、灭火剂缺少或变质后不及时补充或更换。违章维修,随意更换器件,错误操作等。有些单位消防器材长期无人管理,有的安保、设备管理人员不熟悉消防设施的运行原理和功能,不掌握其操作技能,或违规操作、检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人为损坏,或不敢操作而造成消防设施长期闲置停用。
二、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
1、器材维护管理的法律责任不落实。《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落实消防器材管理维护职责均有明确规定,但这些法定职责之所以往往落空,除法规缺乏完善的惩治措施外,主要原因在于单位对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人力、财力投入不足。表现为:一是建筑物的产权、使用权属同一单位的,总公司与二级法人分公司、安保部门与后勤设备部门对消防器材管理的责、权、费用划分不清,检查与维修脱节,或推诱,或争权,或失控。二是产权单位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的,合同中没有规定各自对消防器材管理与维护责任,或合同内容笼统含糊,无实质性约定。承包、租赁单位存在短期行为和侥幸心理,不愿对此增加投人。三是多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共用建筑时,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相互推盗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公司的消防器材维护管理费用有限,涉及消防器材重大调整、改造的,使用单位不愿追加费用。
2,消防产品质圣或工程施工质圣不过关。消防产品质量及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是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基础。从掌握的情况看,目前各类消防产品总体不合格率约30%,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消防水带等部分产品不合格率高达50%。消防工程上的突出问题是恶意降价中标或借资质施工,导致不按标准施工、偷工减料。当前,这两方面的问题都相当严重,为消防器材的正常运行埋下先天性隐患,给以后维护管理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3、安保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适应。企事业单位兼职从事消防工作的安保人员主要来自转业退伍军人、社会招聘或公安机关委派的保安队员和单位二线勤杂人员。这些人员总体上文化程度低,消防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缺乏,消防专业培训跟不上。加之不受单位重视,工待遇低,人员变动大,工作积极性受挫伤,导致管理水平与新时期消防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4、中介服务的监资机制不配套。近年来,除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消防工程施工企业专业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外,一些消防检测中介服务企业也陆续跨人该领域。总体上讲,这些专业服务队伍作用有限,效果也不见得好。主要表现为:维护保养只注重解决表面问题,有的走过场和应付,只拿钱不解决实际问题一些企业过分依赖专业服务队伍,对其实际开展维护保养情况并不掌握,麻木不仁。消防部门通过对多家长期委托专业服务单位维护保养的建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不少,一些原则性问题长年没有解决。这一怪现象的根源在于涉及维护保养中介服务的相关法规缺乏,中介服务不因质量低劣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消防部门无法对其实施有效监督和惩罚。
三、加强维护管理的几项举措
1、健全有关消防器材维护管理的行政规章加技术标准。规章要明确兼职和专业从事维护管理人员的资质条件,细化单位内部各个层面和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物业、专业服务等多个主体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及其失职惩治措施技术标准要细化维护管理的对象、内容、方法、频次、必备器材、故障处置程序、合格评判形式、档案管理等,保证使用单位和专业服务单位有章可循。
2、促进专业维护保养行业的发展。随着消防设施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单位自身维护管理能力相应下降,大力发展专业维护保养队伍势在必行。要确立专业维护保养企业的合法地位、资质条件、工作范围和法律责任。要规范专业维护保养单位与使用单位的委托行为,明确服务事项、各自职责;要确定强制定期维护保养的建筑类型和消防设施类型,并核定收费标准。
3、培养职业化、技能化的高素质安保队伍。安保队伍消防职业素质的高低是决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水平的关键。要通过消防协助社会办学的形式,培养一批有消防专业知识与技能的人才向企业输送,在职消防管理人员也应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逐步实现消防管理岗位的资格化和资格等级化。对涉及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职责的单位保安人员和水电工也应通过消防专业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4、建立消防产品质保体系与年限更换机制。一方面要通过认真执行消防产品3C认证、型式认可、强制检验和加强生产、施工安装阶段的抽检频次,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要通过消防工程的竣工交接,建立消防产品质保体系转移机制,消防产品供应商应提供消防产品在静态和动态时的质量管理注意事项,对报警探测器、灭火剂、消防水带以及消防设施中的易损耗零部件,应明确使用年限,实行到期强行更换制度。对渐趋老化的消防设施,要抓住火灾隐患整改和建筑内部装修改造的机会,及时更新换代。
5、加大消防宣传教育与监资执法力度。消防器材管理维护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又涉及多方管理机制和经济利益冲突,各级消防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维护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建立良好的维护管理运行机制,不间断地举办实践操作性强的培训考核。对维护管理责任不落实、设施故障损坏率高的单位,要加大督察和执法处罚力度,大力推动消防设施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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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管理与维护
作者:xfqcorg 发布时间: 2010-08-02 07:31:23